一個佛教徒對宗教交談的看法

 

本篇是上個學期,輔大宗教系教授黃懷秋老師,邀我在她講授的大學四年級課程「宗教交談」中,對同學的講演。我在課後,將原來的大綱,補述成此文。

 

一、反思「人與宗教」之間的關係:是人為宗教,還是宗教為人?

黃老師給我的題目是「一個佛教徒對宗教交談的看法」。首先確定的就是:今天的講者是一個佛教徒,也就是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作為一個宗教徒,思考「宗教交談的意義」,首先可以思考的是人和宗教的關係,也就是說,「人為宗教而存在」,還是「宗教為人而存在」。換句話說,在宗教信仰的實踐中,究竟宗教是最終的主體,或者人才是最終的主體?這是一個很容易回答的問題,但是常常有人會忘記這個最簡單的道理。

1人為宗教的主體

答案很簡單,當然人是主體。宗教人在皈依宗教之後,可能會在自願或被要求的情況下,產生「宗教為主,而我放棄了自己的主體性」的意識。但是宗教人不應忘記,人尋求宗教的動機是為了追求真正幸福而開始的。

以佛教為例,依馬鳴菩薩創作的佛傳──《佛所行讚》的描述,釋迦牟尼佛出家之前,是悉達多太子,他身處其父親為他建構的滿足世欲的王宮中,無法得到真正的幸福感;隨後,在著名的「四門遊觀」故事中,他生起了超脫人生之苦的強烈動機。原文有:「對曰:『此世間,一切俱亦然,有身必有患,愚癡樂朝歡。』太子聞其說,即生大恐怖,身心悉戰動,譬如揚波月。處斯大苦器,云何能自安?

再以基督宗教為例,中世紀的拉丁教父奧古斯丁,在其自傳《懺悔錄》第一卷也以幸福作為追尋上帝的起點:「我們的心如不安息在你懷中,便不會安寧。

宗教的皈依,會使人的生命產生奇特的辯證,那就是會使人捐棄以自我中心,而以信仰的對象為中心。但是,這樣的捐棄,究極而言,仍然是原來尋求真正幸福的動機所推動的,而且也由此而成就真正的幸福,卻不應反而摧毀或遺失了幸福,陷入另一種苦境。換言之,無論如何,宗教實踐的辯證發展,都是以這個原點為基礎的,再怎麼辯證,這個原點應該是不斷地被成就與擴充,而不是被吞噬或否定。

李元松老師建議追尋真理的人,可以不斷的以「樂、定、安、明、愛」五個項目是否增長,作為檢視學習的法門是否適合於自己的參照指標,也是提醒人們不要忘記人恆為宗教實踐主體的善巧方法。

 

2宗教排他性誡命的意義:

當人成為宗教徒時,大部份的宗教往往會出現具有排他性意味的誡命。譬如《舊約》的十誡:「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佛教的三皈依也說:「自皈依佛,不皈依天魔、外道。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誡命呢?這不是正是要人放棄以自己為主體,而以所信仰的對象作為主體了嗎?我認為,皈依的意義,在於使我們離棄原來卑小、封閉、不安、痛苦、愚昧的自我,而面向神聖偉大的他者,以他作我們新生命的主人。從宗教信仰尋求真正幸福的本質來說,這是必要的,也是有價值的。前引奧古斯丁的那句話:「我們的心如不安息在你懷中,便不會安寧」,就有這樣的意味。

但是拿到「宗教交談」的脈絡下來思考,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的是:

()、既然我不可以有別的神、那麼別人,可不可以信仰別的神?我皈依佛了,不再皈依天魔外道,那麼,別人可不可以皈依天魔外道呢?在這裡,先不管別的宗教人如何討論這個問題,我只簡單的從確認「宗教信仰自由為基本人權」這個價值作為先決條件。因此,當然,別人可以信仰與我不一樣的神。我必須尊重他人的信仰抉擇,如同別人也不應該強迫我信或不信什麼一樣。

()、既然如此,我們也應回過頭來問:那麼,信徒本人有沒有宗教信仰自由?答案很簡單:當然有。因為我的皈依,乃是出於我的自願。因此,這就顯明出來,宗教的排他性誡命,是在信徒擁有宗教信仰自由前提下的皈依。這一類的排他性的誡命,應該對信徒有拘束力,而且只對於信徒自己有拘束力。在當代普世人權作為基本倫理價值的思潮下,尤其如此。他的認信,乃是在全然自由的前提下,所作出的抉擇。事實上,無論是上帝或佛陀,他們要的認信,應該也是這樣的認信,而非其他。

 

3佛教對於宗教包容的觀點

佛教是緣起無我論者,這導致佛教在宗教態度上,隱含著一種多元論或真理播散論的觀點。

《佛陀的啟示》引述原始佛教的經典,佛說:「如人有信仰,而他說『這是我的信仰』,這樣可說是護法了。但這樣說過之後,他卻不可進一步的得出一個絕對的結論:『只有這才是真理,餘法皆假』。」這是南傳佛教學者想要闡述的觀點。

西藏佛教大成就者密勒日巴尊者所作的偈頌:「一心定慧之進益,遂忘宗派門戶見」。這是後期大乘佛教,也就是密教的觀點。從這些教證,可以反映出佛教對於信仰態度的基本看法。

從佛教的緣起無我論出發,我認為,一些人之所以存在宗教排他態度的思想根源,是來自於:

一、不知道自己的無知。宇宙之大,自己未見未聞的事太多了。沒有反省到這一點,才會妄議自己並不認識的信仰與主張,而武斷的認為他宗他教一定沒有成立的可能性,絕對沒有分享到真理的光照。

二、自我中心,沒有欣賞他人美處的雅量與同情心。關於雅量與同情心,李元松老師的教導中曾說:譬如有人在海中將溺死,抓住了浮木暫息。你不可以對他說:你那個「不究竟」,就要他放棄可以暫時依靠的東西。

三、害怕真理的挑戰。有些宗教人,習慣於做某一宗教的教徒之後,卻開始怕被其他宗教隱含的真理之光所吸引,因此才會想要保護真理,給自己信仰的宗教預先戴上「唯一真理」的帽子,全然不考慮他教也有真理的可能性。其實真理不須要保護,而是應對真理開放。這樣才不違前述「人為宗教之主體」的前提,以及這個宗教人在皈依宗教之後,仍然永遠地向真理開放的態度。

 

我的結論:

我開始學習佛教的三十年前,在當時的台灣佛教知識青年中,就經常流行一種觀點:「真理沒有標韱,菩薩不一定是佛教徒」。這樣的態度,當然可以在佛經中找到根據。譬如,佛教從一開始就肯定「獨覺」的存在,也就是不經佛陀之教導,而有自己找到真理的人。又《華嚴經》善財童子所參訪的對象,其中一部份明顯的具有其他宗教徒的身份。我認為這樣的觀點,很好的闡明了佛教的宗教立場。

在此觀點的影響下,我總是以一個宗教人是否對其他宗教懷有先見的敵意(或先見的不懷好意),來作為判定其人宗教修為的一個重要標尺。

舉例來說,我曾閱讀到一個謙稱「自己什麼都不懂」的淨土信者(謙稱自己什麼都不懂,似乎已是淨土信者的基本修養),卻一直在演講稿中詆毀基督教。另外一個同樣非常謙虛的念佛者,則是譏評法輪功被迫害的處境。我認為由此可以看出他的自我矛盾,或者他的謙虛還蠻表面的。

再舉例來說,朱熹在其著作中,一再說「佛道畢竟無是處」。他甚至表示,即使有些他無法解釋的現象,而佛教可以解釋得通的,他卻決不考慮接受佛教的解釋。這種毫無保留的透露其偏見的人,我難免因此而質疑他「主敬窮理」的程度。

當然,我並不是說,只要是其他宗教就一定都是對的或好的。而是說,我們對於其他宗教,應該可以抱著友善的態度,傾聽他們的經驗、分享他們在不同的語言與象徵背後,可能給我們的啟發。畢竟作為宗教人,知道我們所面對的是另一個正在宗教中尋求真理的人,即使彼此之間表面上的標籤不一樣,但是內在的脈絡可能有可以相互理解的部份。對別人的宗教不懷基本的尊重,其實也隱含著對真理的不敬。

 

二、「與他者對話」的不可避免與必要性

1文化的越界本性:人類尋求更為幸福生活的動力,驅使文化交流的不斷發生。衣食住行育樂,莫不皆然。「華人」就一定要繼續穿著「華夏衣冠」,否則就違逆祖宗了嗎?「華人」就一定要「弘揚孔孟之道」,否則就是「中華文化的花果飄零」了嗎?又以我們今天的大學教育為例,它本是西方發展出來的傳播知識的體制,華人接納了這樣的體制,而不再用什麼私塾、書院、太學那一套,不也同時證明了文化交流超越了民族的界限。

在文化上,人本來就有多重的認同。作為一個佛教徒,我的心靈故鄉,可能更多的是印度菩提伽耶的菩提樹下,而略勝於山東曲阜的杏壇。而且恐怕在一個人的心中,他認同菩提樹與杏壇並不全然抵觸。

        宗教交流與對話,也是文化交流的一部份。因此,它是必定會自然發生的事。只是過去有些人們,總是在宗教標籤下,懷著預先的敵視和禁忌、封閉、害怕的態度,來面對這種應該自然而然發生的事,這為人類文明的發展,帶來巨大的傷害的阻礙。

2所有的宗教發展史,都顯明了交流與發展的必然性。例如:一神信仰與近東文明的關係,逐漸擴散到整個近東世界,形成了猶太教、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的廣大興盛,說明了一神信仰巨大動能。又,基督教傳到西方之後,希臘哲學,尤其是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對天主教神學的形成與影響,也證明了即使是一神信仰,也必須吸收其他優秀的文化因素。又,佛教與印度文明的相互滲透,還有中國傳統的三教融合歷程,都說明了同樣的事實。

在歷史上,宗教人士對於宗教交流主要是採取否認的態度,到二十世紀中葉之後,人們逐漸承認宗教交流的價值,對於人類宗教的發展,將有更大的助益。

3克服宗教交談之倫理危機的方法:在提倡宗教交談的當代,「改宗」的可能性或許是許多從事此一活動,或關注此一活動的人們,揮之不去的困擾或危機。有些從事宗教交談的先進,把「企圖使交談對象改變信仰」當作破壞宗教交談秩序的錯誤態度;他們認為,交談雙方一定要有這種默契,也就是要避免讓「改宗」的任何可能性都不會發生。事實上,懷著「傳教」的態度來從事宗教交談,的確會讓意義的交談無法展開。但是如果一直懷著不要造成改變的預想,又會讓雙方都處在儘量避免深入交談的狀態,宗教交談就變成了客套的應酬活動。雖然安全,但是也沒有真正的意思。

我認為,從事交談的雙方,的確不應該抱著「使對方放棄原有信仰」的企圖。因為這種侵略性的意向,一定會阻撓真正的交談的進行,往往只能不歡而散。但是從事交談的人,卻應該抱持著自己「萬分之一的不排除因此接納對方信仰」的可能性,否則就等於先預設著「無論如何,我都不會接受你的想法」。這樣又怎麼能算是具有基本的對話誠意呢?換言之,前者是尊重對方的信仰,後者則是對真理持開放的態度。如果雙方都具有這樣的態度,真正深入而開放的交談才可能發生。這才稱得上是「完全沒有預設立場的宗教交談」:既不期待說服對方,也不存心拒絕對方的真理。這樣的態度,一方面是「分享而不主宰」的態度,另一方面是「虛己以面對真理」的態度,應該都是順應於「道」的。這是我從李元松老師在與中華信義神學院對話的美好經驗中,得到的啟發。(此外,我認為,高凌霞老師等海星中學三位修女與慈濟功德會證嚴法師「無心插柳」的交談,也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三、個人美好的宗教交談經驗(只略列提要,在此不詳述):

1現代禪與中華信義神學院的對話(2000-2002年)

2延續我們與信義神學院宗教交談的情誼,我所屬的宗教團體,去(2008)年11月與今(2009)年3月,請中華信義神學院院長俞繼斌牧師在我們的佛堂,為同修講授聖經(舊約.創世記與詩篇),為我們同修而言,都是美好的經驗與啟發。

3我在記者採訪工作過程中,曾經以宗教新聞事件為主題,進行過許多不同宗教的訪談,對我而言是極為豐富的宗教之旅:天主教的彌撒、馬天賜神父的貢獻、基督教的活動、天理教的氣質、法輪功的特色、伊斯蘭與巴哈伊……(使我更了解宗教的差異與可類比。)

4課堂生活中的宗教會遇:閱讀不同宗教經典的收獲與衝擊。

5我仍然是佛教徒,而且成為更為虔誠的佛教徒。我也讚美一切應當讚美的宗教,甚至有時也情不自禁的使用他們的語言與象徵,來默想自己的經驗及與他人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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