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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妨就讓上帝創造世界

    

          我不認為佛教一定不允許「上帝」的觀念,卻認為佛教不允許的乃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真理』,不顧他人的感受和死活」。
      我信受奉行佛陀「緣起無我」的教義,不會去主張上帝的學說和信仰;不過,我不敢妄自尊大認為自己有能力裁判「上帝是不存在的!」(李元松老師語錄)

 

四月份,我就讀的輔大宗教研究所,邀請美國芝加哥大學退休教授麥可謹(Bernard McGinn)先生,給博士生上課,講授的主題是奧古斯丁的《懺悔錄》。McGinn先生上課非常的認真、生動,將此書的內容深入淺出地介紹,上課的過程基本上是非常愉快而有收獲的。

《懺悔錄》共有十三章,前九章的內容是奧古斯丁的自傳,最後兩章的內容則是他對聖經《創世紀》上帝創造世界過程的註釋及思考。我們博士班的同學中,有一些是佛教徒背景的。在最後一堂課已近尾聲時,一位同學問McGinn先生一個「題外問題」說:「作為一個佛教徒,我感興趣的是:如果上帝沒有創造世界的話,基督徒會怎樣?」她的意思是:萬一「上帝創造世界」在客觀上並不是事實的話,基督徒怎麼辦?

McGinn先生當然作了很適當的回答。但我想談的重點,不在於他的回答;我注意到的是:為什麼佛教徒似乎總是覺得上帝創造世界之說難以成立,而忍不住想要去質疑呢?

記得去年十一月,象山淨苑(李元松老師紀念館)延續過去宗教交談的情誼,邀請中華信義神學院院長俞繼斌牧師,來為同修上課。當時,俞院長選擇的教材是為我們講《創世紀》。(俞牧師今年三月第二次受邀,為我們講的內容是《詩篇》。)俞牧師講《創世紀》的要點並不是上帝的創造,而是講其中三個人物,即亞伯拉罕、雅各和約瑟的故事。但我們在上課之前,有同修在預習時讀到《創世紀》首章的創造神話,也難免提出議論,表示不以為然,以為佛教的「緣起無我論」要比基督教的「上帝創造論」合理多了。

台灣當代的知識份子佛教徒,對於基督宗教的創造神話心存輕視,有它長遠的思想史背景,也和民國五六十年代,以印順、聖嚴等法師與基督徒的論戰,給佛教陣營留下來的印象有關。如印順法師的《我之宗教觀》中的〈上帝愛世人〉等文,對於《舊約》的上帝,作嘲諷式的解讀。印順法師的《佛法概論》也對「非因計因」的邪因論加以歸類,其中就包括了上帝創造論(即「尊祐論」)。他說:「尊祐論,這是將人生的一切遭遇,都歸結到神的意旨中。以為世間的一切,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奈何的,要上帝或梵天,才有這種力量,創造而安排世間的一切。對於這種尊祐論,佛法是徹底否定,毫不猶疑。」印順法師的著作,在台灣知識份子佛教徒中普遍流傳,對於他們如何看待基督宗教的創造神話,應該是深有影響的。

然則,對此問題,我的反省是:關於世界的起因究竟如何,本來就超越了人可能認識的界限。但在人類的文明中,卻仍然出現了各式各樣的觀點。因此,從本質來說,所有關於世界起源的講法,它們的真實性都是一樣的,也就是不可能如其字面所講的那樣。無論是盤古開天闢地,還是摩尼教的善惡二神爭鬥說,都是如此;即使像老子道德經講得那樣抽象:「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還是朱子最喜歡的周敦頤《太極圖說》的「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是立焉」云云,究極而言,都是超越人類認識能力而作的描述,因此無法判斷其真實性。但,我們為什麼聽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不會首先之以鼻,卻覺得上帝創造論荒謬呢?這種未經反省的反應,不正顯示了我們心中的偏見嗎?

佛法當然是殊勝的,它避免了墮於各種起源神話的謬誤。因為佛陀是因緣論者,對於苦的現象、苦的原因、苦的止息、苦滅的方法,都作了如實的觀察,而宣說了佛法。對於世界的起源,佛陀是默然不答的,那是「十四無記」之一。但是,我們不應忘記,在佛教的「世界悉檀」、「方便說」當中,仍然存在著類似的起源說。譬如《長阿含經》就敘述了世界成住壞空的相狀,如說:「天地始終,劫盡壞時,眾生命終皆生光音天,自然化生,以念為食,光明自照,神足飛空。其後,此地盡變為水,無不周遍。當於爾時,無復日月星辰,亦無晝夜年月歲數,唯有大冥」云云。而且,從一定的意義上說,這種依業感緣起論而建構的世界生成神話,在佛教的信仰中,仍然佔著相當重要的地位。換言之,佛教並不是一個全然不用神話的宗教,只是我們視之為「方便說」,認為是「世界悉檀」而已。但你要問佛教徒:「你相信業感緣起嗎?」「你相信《長阿含經》等所說的成住壞空四劫之相狀嗎?」我想,很多佛教徒會承認的。至少,我本人是如此信仰的。但你要問我:「它是真的嗎?」我會誠實的答:「我不知道,但是我相信。因為它是佛經所說的。」

由此,我想到,難道一個基督徒,對於世界的起源的觀點,豈不是和我們一樣嗎?他們相信,但他們也承認自己並不知道,而且他們相信的理由只是因為那是《聖經》的講法。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對於《創世紀》的詮釋中提到:「(大意如此)上帝在聖經中的啟示意思很深奧,我是無法全然了解的。我的詮釋只是可能的詮釋之一。」但他認為,聖經的詮釋,應該幫助人們愛自己、愛鄰人及愛上帝。我們從奧古斯丁的《懺悔錄》讀到,基督徒對於法界的奧秘,存在著自知謙卑的敬意,從而建立起他們對於人性的認識和改革身心的意願與勇氣,以及由此而獲得的平安喜樂。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雖然他們的信仰與佛教徒有所不同,但難道基督徒中的許多良好見證,豈不足以說明這也是一條可行的安心之道嗎?除非一個基督徒覺得原來的信仰不足以使之安心,否則我們何必心懷輕蔑地急著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見呢?

宇宙有沒有開始?若有,開始時究竟是怎樣發生的?是神的意願,還是冥然的蠢動?是善惡二元的爭鬥,還是唯善無惡?從佛教來看,究極而言,這些都屬於戲論的原野,智者應於此默然。但是既然如此,從另一個意義來說,對於別人在這方面要怎樣主張,應該也不會有意見,而樂於「悉聽尊便」才是。因此,聽到基督徒相信上帝創造世界,就馬上認為他們一定錯了,反映的只是自己仍然執持某種與之不同見解而已,而不是真正的默然。世界如何產生,最多最多只是方便說而已。既然如此,何妨就高高興興地看著他們相信「上帝創造世界」吧!

二○○九年五月七日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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