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經集部
(一)佛前懺悔殺生罪,其中包含施刑戮
No. 441 佛說佛名經 (卷5) T14, p208c
南無東方滅諸怖畏佛、南無南方日月燈明佛、南無西方覺花光佛、南無北方發功德佛、南無東南方除眾惑冥佛、南無西南方無生自在佛、南無西北方大神通王佛、南無東北方空離垢心佛、南無下方同像空無佛、南無上方琉璃藏勝佛,歸命如是等十方盡虛空界一切三寶。
弟子等,自從無始已來,至于今日,有此心識,常懷磣毒,無慈愍心;或因貪起殺,因瞋、因癡,及以慢殺;或興惡方便,誓殺、願殺,及以咒殺;或破決湖池、焚燒山野、田獵捕魚;或因風放火,飛鷹、放犬,惱害一切六道眾生。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日至心歸命懺悔。
或以檻弶、抗撥、枚戟、弓弩,彈射飛鳥、走獸之類;或以罛網、罾釣、撈漉水性魚鱉、黿鼉、蝦蜆、蠃蚌,濕居之屬,使水陸之與空行,藏竄無地。或畜養雞、豬、牛、羊、犬、豕、鵝、鴨之屬,自供庖廚,或貨他宰殺,使其哀聲未盡,毛羽脫落,鱗甲傷毀,身首分離,骨肉銷碎,剝裂屠割,炮燒煮炙,楚毒酸切,橫加無辜。但取一時之快口,得味甚寡,不過三寸舌根而已,然其罪報,殃累永劫。如是等罪,今日至誠歸命、懺悔。
又復無始已來至于今日,或復興師相伐,彊場交諍,兩陣相向,更相殺害。或自殺、他教殺、聞殺歡喜。或習屠鱠,債為刑戮,烹宰他命,行於不忍。或恣忿怒,揮戈撫刃,或斬、或刺,或推著坑塹,或以水沈溺,或塞穴、壞巢、土石隨岬,或以車馬蹄轢踐蹋一切眾生。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日發露、歸命、懺悔。
又復無始已來,或溉灌陸田,墮胎、落子、破卵、壞巢,毒藥、蠱道,傷殺眾生。墾土掘地,種植田園,養蠶煮繭,養貓搦鼠,傷殺滋甚。或打撲蚊虻、蒼蠅、蜂蝎,掐抯蚤虱。或燒除糞掃,開決溝渠,枉害一切。或噉果實,或用穀米,或水或菜,橫殺眾生。或然樵薪,或露燈燭,焚諸蟲類。或食醬酢,不看搖動。或瀉湯水,澆殺蟲蟻。如是,乃至行、住、坐、臥,四威儀中,�痡`傷殺飛空、著地細微眾生。弟子以凡夫識暗,不覺不知,今日發露、歸命、懺悔。
又復弟子等,從無始已來,至于今日,或以鞭杖、枷鎖、桁械,壓立、拷掠、打擲,手腳蹴蹋、纏縛籠繫、斷絕水穀,如是種種諸惡方便,苦惱眾生,今日至誠向十方佛、尊法、聖眾,歸命、懺悔。
願弟子等,承是懺悔殺害等罪所生功德,願生生世世得金剛身,壽命無窮,永離怨憎,無殺害想,於諸眾生,得一子地。若見危難、急厄之者,不惜身命,方便救解,令得解脫。然後為說微妙正法,使諸眾生睹形見影,皆蒙安樂,聞名聽聲,恐怖悉除。
(二)藥師佛的本願包含救援死刑犯
No. 450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
(卷1)
T14, p405b(唐.玄奘譯)
第十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王法所錄,縲縛鞭撻、繫閉牢獄,或當刑戮,及餘無量災難凌辱,悲愁煎迫,身心受苦,若聞我名,以我福德威神力故,皆得解脫一切憂苦。
(三)過去諸佛本願皆救援死刑犯
No. 451 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
(卷1)
T14, p412c-413b (唐.義淨譯)
復次,曼殊室利!東方去此過九殑伽河沙佛土,有世界名曰「善住寶海」,佛號法海勝慧遊戲神通如來應正等覺,現在說法。曼殊室利!彼佛如來行菩薩道時,發四大願。云何為四?……
第三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不得自在,繫屬於他,或被禁繫,杻械枷鎖,鞭杖苦楚,乃至極刑。若聞我名,至心稱念,由是力故,所有厄難皆得解脫,乃至菩提。……
復次,曼殊室利!東方去此過十殑伽河沙佛土,有世界名「淨琉璃」,佛號藥師琉璃光如來應正等覺。曼殊室利!彼佛世尊從初發心行菩薩道時,發十二大願。云何十二?……
第十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王法所拘,幽禁牢獄,枷鎖鞭撻,乃至極刑。復有眾多苦楚之事,逼切憂惱,無暫樂時。若聞我名,以我福德威神力故,皆得解脫一切憂苦,乃至菩提。
(四)往生彌勒淨土的因緣包括救度死刑犯
No. 456 佛說彌勒大成佛經
(卷1)
T14, p431c(姚秦.鳩摩羅什譯)
爾時,彌勒佛以大慈心語諸大眾言:「汝等今者不以生天樂故,亦復不為今世樂故來至我所,但為涅槃常樂因緣。是諸人等皆於佛法中種諸善根。釋迦牟尼佛出五濁世,種種呵責,為汝說法,無奈汝何,教殖來緣,今得見我。
我今攝受是諸人等,或以讀誦分別決定修多羅、毘尼、阿毘曇,為他演說讚歎義味,不生嫉妒教於他人,令得受持,修諸功德,來生我所。
或以衣食施人、持戒、智慧,修此功德來生我所。
或以妓樂、幡蓋、華香、燈明供養於佛,修此功德來生我所。
或以施僧常食,起立僧房,四事供養,持八戒齋修習慈心,行此功德來生我所。
或為苦惱眾生深生慈悲,以身代受,令其得樂,修此功德來生我所。
或以持戒、忍辱、修淨慈心,以此功德來生我所。
或造僧祇四方無礙,齋講設會,供養飯食,修此功德來生我所。
或以持戒、多聞、修行禪定、無漏智慧,以此功德來生我所。
或有起塔,供養舍利,念佛法身,以此功德來生我所。
或有厄困、貧窮、孤獨、繫屬於他,王法所加,臨當刑戮,作八難業,受大苦惱,拔濟彼等,令得解脫。修此功德來生我所。
或有恩愛別離、朋黨諍訟,極大苦惱,以方便力,令得和合,修此功德來生我所。
(五)佛陀為憍薩羅國王勝光天子說治國之道,包含勿行刑戮
No. 593 佛為勝光天子說王法經
(卷1)
T15, p125b(唐.義淨譯)
時勝光王從座而起,如常威儀,合掌向佛,作如是言:「惟願大師,開悟於我,善教於我為國主法,令於現在�琩�安樂,命終之後當生天上,乃至菩提,善心相續。」
佛告大王:「善哉!善哉!當一心聽,甚為希有!孰能致問,求勝資糧?當順法行,蠲除惡事。何以故?大王!若王、大臣,捨其善法,行惡法者,於現世中人所輕鄙,不敢親附,咸生疑惑。常見惡夢,多有怨家,後生懊悔;命終之後,墮地獄中。
大王!若王、大臣,遠離惡法,修善法者,於現世中,人所欣仰,皆來親附,不生疑惑。常見好夢,能除怨敵,無復追悔:命終之後,得生天上,乃至菩提,證真常樂。
大王!譬如父母憐愛諸子,常願安隱,令無惱害,遮其惡行,勸修善業。大王!為天子者,亦復如是。於諸臣佐,乃至國人、僕使之類,咸以四攝而恩育之: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時彼人王能於國界廣作如是大饒益已,成就二種利益之事。云何為二?王如父母,愛念無差;國人如子,並懷忠孝。
復次,大王!作天子者,情懷恩恕,薄為賦斂,省其傜役。設官分職,不務繁多。黜罰惡人,賞進賢善。不忠良者,當速遠離。順古聖王,勿行刑戮。何以故?生人道者,勝緣所感。若斷其命,定招惡報。
大王!常當一心恭敬三寶,莫生邪見。我涅槃後,法付國王、大臣、輔相,當為擁護,勿致衰損。然正法炬,轉正法輪,盡未來際,常令不絕。若能如是依教行者,則令國中龍王歡喜,風調雨順,諸天慶悅,豐樂安隱,災橫皆除,率土太平,王身快樂,永保勝位,福力延長,無復憂惱,增益壽命,現在名稱遍滿十方,外國諸王咸共讚歎:「某國天子仁讓忠孝,以法教化,拯恤黔黎,於諸國中最為第一。我等今者咸當歸伏此大法王。」捨身之後得生天上,受勝妙樂,乃至菩提。
(六)過去佛時,世無刑罰
No. 638 佛說超日明三昧經
(卷2)
T15, p543b(西晉.聶承遠譯)
乃往歷劫,其數難計會,有轉輪王,名曰「自在」。王有千子,勇猛傑異。國土七寶,主四天下。治以正法,不加刑罰。爾時有佛,號曰寶妙如來至真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世尊。
(七)菩薩救護世間之願包含救援死刑犯
No. 664 合部金光明經 (卷2) T16, p367b(隋.寶貴合)
一切世界,所有眾生,無量苦惱,我當悉滅。
若有眾生,諸根毀壞,不具足者,悉令具足。
十方世界,所有病苦,羸瘦頓乏,無救護者,
悉令解脫,如是諸苦,還得勢力,平復如本。
若犯王法,臨當刑戮,無量怖畏,愁憂苦惱,如是之人,悉令解脫。
若受鞭撻,繫縛枷鎖,種種苦事,逼切其身,無量百千,愁憂驚畏,
種種恐懼,擾亂其心。如是無量,諸苦惱等,願使一切,悉得解脫。
(八)菩薩之願包含救援死刑犯
No. 665 金光明最勝王經 (卷2) T16, p411a-413a
(唐.義淨譯)
爾時,妙幢菩薩,親於佛前,聞妙法已,歡喜踊躍,一心思惟。還至本處,於夜夢中,見大金鼓,光明晃耀,猶如日輪。於此光中,得見十方無量諸佛,於寶樹下,坐琉璃座,無量百千大眾圍繞而為說法。見一婆羅門,桴擊金鼓,出大音聲,聲中演說微妙伽他明懺悔法。
妙幢聞已,皆悉憶持,繫念而住。至天曉已,與無量百千大眾圍遶,將諸供具,出王舍城,詣鷲峰山,至世尊所。禮佛足已,布設香花,右遶三匝,退坐一面,合掌恭敬,瞻仰尊顏,白佛言:「世尊!我於夢中見婆羅門以手執桴,擊妙金鼓,出大音聲,聲中演說微妙伽他明懺悔法,我皆憶持。惟願世尊,降大慈悲,聽我所說。」即於佛前,而說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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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我以斯諸善業 |
奉事無邊最勝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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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一切不善因 |
�痡o修行真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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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世界諸眾生 |
悉皆離苦得安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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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諸根不具足 |
令彼身相皆圓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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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眾生遭病苦 |
身形羸瘦無所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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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令病苦得消除 |
諸根色力皆充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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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犯王法當刑戮 |
眾苦逼迫生憂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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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受如斯極苦時 |
無有歸依能救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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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受鞭杖枷鎖繫 |
種種苦具切其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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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量百千憂惱時 |
逼迫身心無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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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令得免於繫縛 |
及以鞭杖苦楚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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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臨刑者得命全 |
眾苦皆令永除盡 |
(九)過去世「頂生王」無有刑罰得以升天
No. 721 正法念處經 (卷28)
T17, p164a(元魏.瞿曇般若流支譯)
於過去世,有頂生王。主四天下,不加刀杖,亦無刑罰,欲無厭足。以先世善業,來上此天。其身光明,勝須彌山,過踰十倍。一切天光,至其光中,皆滅不現。
(十)包括死刑在內的刑罰可以對治放逸
No. 721
正法念處經 (卷52) T17, p308a(元魏.瞿曇般若流支譯)
又復沙門第五對治「對治放逸」。何者第五?所謂有王、若王大臣,執放逸者,與其罪罰。或斷其命,或時盡奪一切財物,或時與杖,或截其手,如是種種與放逸者異異刑罰。彼既見已,心生怖畏。以怖畏故,捨離放逸,不放逸行。如是對治捨離放逸,以見他人受如是罰,生怖畏故,隨順法行,畏行放逸,墮於地獄,是故不作一切惡行。此是第五「放逸對治」。
(十一)王者應修習忍,而輕刑罰
No. 721 正法念處經 (卷54)
T17, p317b(元魏.瞿曇般若流支譯)
又復受位剎利大王,有第三法應勤修習,成就相應,不逼國土,現在未來,二世利益。
何者第三?所謂�痡`懷忍不怒。
心如是念:「隨何因緣,令我瞋忿?」如是因緣,一切皆捨。身雖自在,見他瑕疵,不譏不調。於諸臣僚、眷屬、僕使,有罪過者,不重刑罰。於他怨人,若他親善,不說其過,不說其惡。若於軍眾,起瞋心時,則念忍辱。念忍辱故,瞋心則滅。口說美語,更說異言,令彼軍眾,不憂不怖。�痡`如是,一切法中。一切時忍。自體實忍,非因緣故,如是不瞋,如是不忿。
王若如是,心懷忍辱,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能於人�痡`懷忍善業因故。
(十二)佛弟子當避刑戮,不得看視
No. 741 五苦章句經 (卷1) T17, p545b(東晉.曇無蘭譯)
是以律經明曉因緣,獲罪福事。若祠祀家,殺生鬼飼,不與從事,不食其飲食。若入山澤,見飛鳥走獸聚食,終不驚怛,斷其食味。若見屠殺豬羊、網獵刑戮罪人,不得看視,當避捨之;縱不得避,當起大慈,誓願僧那:「我得佛時,使我剎中,飲食自然,無令有此諸惡因緣。」
(十三)
見刑罰者,應當畏怖惡事而不為。
No. 741
五苦章句經 (卷1) T17, p0547a(東晉.曇無蘭譯)
佛言:「昔者為鹽樓王,有弘普之慈,諸墮罪獄者,王盡現之。王曰:『汝等何為是間?』罪人對曰:『我等死時,不知如行。諸惡自然追逐送我來到是間。願王哀我,赦除罪過。』王曰:『汝等皆作何惡?』罪人對曰:『我等生時,不孝父母,殺盜婬欺,飲酒鬥亂,持刀強勢,侵易善人,誹謗聖道。所作眾惡,不可具說。又信惡師。祠祀鬼神,謂當有福。烹殺三生,禱賽神靈。我今自首,悔所作惡。』王曰:『汝等在世間時,吾遣五使者,案行天下,告語汝曹。汝曹何以不受其教?』諸罪人曰:『我等生時,實不見聞。』王曰:『諦聽!當為汝曹說五使者。一曰世間母人。懷妊十月,身為之病。臨當產時,曰父母怖危。既得娩身,從死得生。乳哺懷抱,推燥居濕。遲得長大,憂慮萬端。汝見之不?罪人曰:『見之。』王曰:『是吾一使者。二曰世間老人。顏色壞敗,頭白齒落,目冥耳聾,肉韁皮縮,傴僂而行。汝見之不?』罪人曰:『見之。』王曰:『是吾二使者。三曰世間病人。困劣著床,百痛普至,美食為惡。汝見之不?』罪人曰:『見之。』王曰:『是吾三使者。四曰世間死人。刀風斷脈,拔其命根,身體正直。不滿十日,肉壞血流,膨脹爛臭,無可取者。生時相愛,死皆相惡。汝見之不?』罪人曰:『見之。』王曰:『是吾四使者。五曰世間犯罪。縛束送獄,桁械鞭笞,五毒普至。戮之都市,或截手足,火燒鈇質,斬之梟拖五刑。汝見之不?罪人曰:『見之。』王曰:『是吾五使者。』王復告罪人曰:『汝見是已,當自思惟。汝身亦更生、更老、更病、更死。汝犯逆罪,亦當如彼,現受其殃。汝何不孝順父母,謙敬長老,慈仁為首,心所不欲,亦勿施人。世有賢明,當從啟受。歸命三尊,迮心奉道,節情止欲,可得度苦。自汝所作,今當受之。吾不誆汝。』罪人白王:『我等生時,實作苦劇,不暇得為。』王告獄卒:『汝便將去,到其劇處。』獄卒名傍,牛頭人手,兩腳牛蹄,力壯排山,持鋼鐵叉。叉有三股,一叉罪人數百千萬,內著鑊中。其鑊縱廣等四十里,自然制持,令不墮落。罪過未畢,故令不死。從口至底百歲,乃至從底至上,亦復百歲,是名劇處。諸罪人受罪,更苦楚毒,遍十八處。中有罪畢,當得出者,王復現之,曰:『汝等今去,或當為人家作子生,當念孝順,報父母恩。曼年盛時,當忍惡為善,篤信三尊,守戒奉道,修諸功德。莫復作惡,還來入此。夫地獄者,終不呼人。善自思之!』諸罪人歡喜,皆稱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