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華人佛教徒在世界人權年的反思


       

按:本文是應馬來西亞「南洋商報」佛學版邀稿而作。

鑑於今年是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60週年,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還把今年訂為「世界人權年」。今年即將過去,一年一度的1210日「世界人權日」也即將到來。但回顧這一年世界上發生的種種大事,人們應該不會認同這是一個人權得到伸張的一年,反而更像是人權被譏諷和玩弄的一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已被聲名狼籍的國家所把持、北京奧運在準戒嚴狀態下風光的舉辦、台灣在政黨再輪替之後警察暴力的再現……,都讓人不能因為值此「世界人權年」而生起慶喜之感。

 

但是,回顧60年前,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這件事,仍然讓我們感動和嚮往。二戰之後成立的聯合國,反省納粹的暴行、國際的姑息,導致戰爭的殺戮與廣泛的死亡,對此抱持著懺悔的心情,因而產生了高貴的理想主義;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才有「世界人權宣言」的起草和通過。「世界人權宣言」所詳述的具體內容,無論是生命權、自由權、兒童受教權和反對酷刑等等,並沒有陳義過高的地方,但其中真正可貴的,正是鼓勵世界各國都有權去批評他國的人權情況的道德責任。「世界人權宣言」的核心價值,並不在於條文所提倡的「正義」,而在於「停止姑息與冷漠」。

 

回應世人的苦難,而生起反省、懺悔,並生起理想主義的熱情,這是人類永遠有盼望的動力。「不忍聖教衰,不忍眾生苦,緣起大悲心,趣入於大乘」這是印順法師《成佛之道》的偈頌。我們每日的迴向文中,總是說到:「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對於世人及眾生苦難(被殺害、被欺侮、被拘禁、被凌辱……)的關切與看見,本來就是我們信仰中,一再被提醒的事。可惜的是,漢傳佛教孕育的歷史背景,長期處在帝王專制之下,久而久之,現實的佛教也逐漸老於世故,而將佛教的濟苦精神,消解在「無關痛癢的善行」與「唯心主義的觀想」中。曾幾何時,時代越晚,漢傳佛教越來越成為缺乏現實批判力的宗教。對於權勢者不義的公然批評,不但早已消失在現今漢傳佛教的性格中,佛教甚至還成為當權者迫害人權時的附和者。華人文化圈通常是一個多宗教的社會,綜觀各個宗教,我們不能不指出,佛教是最被權勢所馴化的一個。舉一個最明顯的例子,看看整個華人佛教圈對於法輪功這個「外道」受到慘無人道的迫害時的冷漠無感覺,甚至還要義正詞嚴地引經據典來附和加害者,就可以看到當今廣大華人佛教徒的人權素養是一個怎樣的狀態。

 

從佛教的信仰與修行來看,人權素養屬於「諸惡莫作」的範疇。對於惡行,不應「自作、教他作、見他作隨喜」。這是經典中說到的。「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應屬於積極的「見他作惡不隨喜」的範疇。因此,它屬於戒學的範圍。從另一個層次來說,它又屬於菩薩六度中,布施波羅蜜中的「無畏施」所攝。

        因此,若有人問:「身爲現代佛弟子,如何在修行的當下又能適度關注人權」、「人權與修行可有矛盾」?筆者的看法是:這和「修行與持戒、布施的關係如何」是同一類的問題,一般佛教徒從理論上並不難回答。困難的是,在冷漠馴化的佛教傳統氛圍中,怎樣重新生起理想主義熱情,這才是問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寫於台北象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