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死刑議題訪談錄

       按:本文為筆者2000年10月主持中央廣播電台「宗教週報」節目的逐字稿。感謝陳文珊老師受訪,並整理成文稿。


【開場白】

418日天主教樞機主教單國璽神父在會見陳水扁總統當選人的時候,明確地提出廢除死刑的要求,讓廢除死刑的議題受到社會的關注。在基督教的網站當中,討論死刑的網站也開始運作了起來。今年的9月底,天主教的主教團在拜會法務部長陳定南先生的時候,再一次提出廢除死刑的訴求,並且對被判處死刑,但因為有嚴重的程序瑕疵而一直無法執行的蘇建和等三位死刑犯,表達了他們嚴重的關切。台灣基督宗教界對死刑問題的討論究竟是怎麼一種情況?今天我們的節目就要專門為您報導這個話題。節目一開始,我們先來訪問天主教主教團秘書長吳終源神父,請他來同我們介紹台灣天主教界關心死刑的運動。

 

【第一段訪談】

天主教台灣教區主教團秘書長 吳終源神父

台灣天主教推動反除死刑運動概況

溫:千禧年在天主教是大赦年,教宗關於這方面也提出他的看法,在台灣地區特別是今年總統大選前後,單國璽樞機主教有見過陳水扁統總提出廢止死刑的訴求,引起社會大眾相當的矚目。是否可以請您介紹一下,台灣地區主教團對政府提出廢止死刑的重大事件有哪些?

吳:我們主要在四月十八日早上,樞機主教去見總統當選人,提出希望廢除死刑,或至少在今年大禧年不執行死刑,這是因為整個教會希望大禧年能有一個特別的慶祝。廢除死刑是最後的理想。我們也了解到,沒有配套措施,還有目前台灣老百姓的接受度,都有相當的困難,所以我們就是提出至少在今年不執行死刑。這有前例,菲律賓已經在年初這麼宣布,以後全世界的人權領袖都非當讚美。所以我們也希望在新總統就任的時候能夠提昇國家的形象,宣布至少今不執行死刑。總統也表達自己在擔任太太立法委員助理的時候,也提過廢止死刑的問題。後來大概總統考慮到要立法院通過,而立法院方面也覺得這件事不是那麼容易,所以最後就沒有結果。

溫:除了樞機主教見總統外,是不是後來也見了其他政府官員,包含前些天見法務部長陳定南先生,是否也有提出相關的訴求?

吳:是的。那是在九月世界受刑人日,教宗有關於獄政問題的文告,我們也將文告送給法務部長及總統。在見陳定南部長的時候,我們也順便提到蘇建和案。那他也特別表達這個問題非常複雜,需要最高法院駁回更審,法務部只是執行單位,也無法採取什麼相關行動。所以,這方面也是需要其他司法程序的配合,相當不容易。而我們見總統時,也提到教會在監獄牧靈方面的努力。我們教會也知道,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特別須要教育老百姓,不是一天、兩天就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因為大部分的老百姓還是認為維護社會治安是更重要的。可是實際上,維護社會治安不一定需要死刑。這需要教育及相關的配套措施。可能在明年六月輔仁大學準備辦一個國際性的研討會,對於廢除死刑的議題,做進一步地研究討論。

普世天主教會與死刑議題的關心


溫:透過吳神父前面的介紹,我們可以清楚意識到,廢除死刑是整個天主教會,尤其是教宗,相當重視的一個議題。可否談談天主教會從什麼時候開始有這樣的想法,最主要的理由是什麼?

吳:這應該是蠻現代的,是從現在這位教宗才開始提到的。在過去天主教也是贊成死刑的。在教會間也有這樣的爭議。現在隨著政府制度、教育的進步,在文明的進展過程到了現在,為了阻擋罪惡的發生,應該是不能用這種比較原始的方法,來剝奪人的生命。畢竟這是不可挽救的處置。我們相信人總是可以改變的,我們希望能夠有事後的救濟,讓人能夠悔改,能夠對所犯的過錯有所補償。所以站在人權的觀點、對生命的尊重的觀點,教會提出廢止死刑的做法。當然,正義的原則,還有大家所關切的社會治安,是一定要維護的,但是在社會文明進步到這樣程度後,是有辦法用好的措施來取代死刑的。

結合社會各界力量推動廢除死刑運動


溫:就中國文化的刑罰觀點來看,廢除死刑幾乎是不太能夠想像的做法。即便對天主教來說也是相當新的議題。您覺得台灣地區的天主教會,稟承著天主教整個神學的反省,在推動死刑的議題上,除了舉辦學術會議方面,還有什麼配套措施是可以著力去做的?

吳: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政治主要是採法家的立場。可是在道家是不贊成死刑的,比如說,老子便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另外,孔子也說「刑期無刑」。在台灣,廢死刑並不是天主教單方面的努力,社會上有很多人權團體走在前面,很早就在推動廢除死刑。我相信在佛教界也有很多人也很尊重生命,所以今後的工作不是天主教界自己在做,我們一定要結合社會上這些人權團體,還有其他重視生命的宗教,一起來為生命的尊嚴,為死刑犯的人權來努力。

溫:的確如神父所說,在社會上推動廢除死刑的團體其實是非常多的。可是由於天主教在社會上的地位及影響力,由樞機主教所提出來的廢死刑訴求,受到政府及社會更多的正視,這或許是台灣天主教對我們社會相當大的啟發與貢獻。

吳:謝謝。我們希望大家能一起努力,同時也祈禱事情能夠早日成功。

【第二段訪談】

輔仁大學若望保祿二世和平對話研究中心主任雷敦龢神父

單國璽樞主教機會見陳水扁總統當選人的幕後


溫:接下來我們請天主教英國藉神父、輔仁大學若望保祿二世和平對話研究中心的主任雷敦龢神父,從神學領域的反省方面,來同我們談天主教推動廢止死刑的想法究竟是怎樣的。雷神父,可否請您談一談天主教開會建議樞機主教提出廢止死刑訴求的過程。

雷:沒有開會!只是有人來電詢問,主教團和總統當選人見面,可以 談些什麼話題?我們說,教會在此很關心蘇建和的案子,另外,是廢除死刑的問題。所以就問新總統可不可以討論這兩個問題。

溫:單樞機在跟總統談過之後,第二天就廢除死刑的願景就成了報紙頭條。可否談一談天主教為何會特別注重死刑議題,以及蘇建和案?

雷:天主教對這個問題的態度,基本上是從人權的角度去看。關於蘇建和三位死囚的案子,好像前幾年,所有主教均已提出:是否有可能請求總統特赦。我們是覺得在法律程序方面,這個案子很明顯有問題,但現在好像是很難處理,太過複雜,一般老百姓不容易了解為什麼這個案子卡在這裡不能動。所以,我就希望總統選舉後可以特赦蘇案三嫌。當然,目前還沒有,但我們希望或許元旦,或類似這樣的日子,政府可以提出一個解決的辦法。

允許死刑與不需要執行死刑


關於整個死刑的問題,基本上天主教並不是贊成死刑。我想應該分二部分來談。第一,在理論方面,天主教還是允許有死刑,但第二,認為實際上不需要。為什麼有這個區別?假定現在有一個人進來要殺死你,我得要想辦法保護你。如果唯一保護你的辦法是把這個人殺死,那麼我可以殺死他。當然,如果可以用別的不流血的辦法救你的命,那麼我不應該殺人。同樣地,如果有人真的給社會很大的危機,那麼那個時候社會可以保護自己,可以使用死刑。但為什麼實際上不需要?因為現代的社會可以有比較好的獄政,也可以制定無期徒刑的法律。這樣它便可以不必殺人,不需要判人死刑。況且判死刑會有一些其他的問題,譬如:有時候會錯判。任何法庭,包括最完美的法庭,都會判錯。問題是如果你錯判一個無辜者,他已經死了,等到事後再發現這是不對,根本無法補償他。

基督宗教神學絕對反對死刑嗎?


溫:神父!你這樣的談法,是站在法律實際的層面來談。由於執行死刑可能並沒有實際上抑制犯罪效果,或可能會犯錯,而主張在實務上可以不執行死刑,在原則上還是認為死刑是可以存在的。但現在在一些基督教的網站上,有些人對死刑問題做神學反省的時候,似乎會把整個死刑問題絕對化,認為基於基督信仰對生命的尊重,生命權不是可以為國家所剝奪的,它是屬於更神聖的範圍。所以從基督信仰或從聖經的原則推出來,應該是不能有死刑的。這個比較絕對化的看法,您的看法如何?

雷:我想在神學方面,「反對所有死刑」的看法是較新的主張。它基本的考慮是十誡所謂的「不可殺人」。這是古老的基本原則。既然如此,國家殺人就不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事,相反地,而是不應該發生的事。即便贊成死刑的人也一定會這樣想,不然就太可怕了,一個政府可以隨便殺人。所以才會有人主張政府不可以殺人。有一些人甚至會說,即便有一個殺人犯進來,我也不能為了保護自己或家人而殺人。可能有人有這樣的想法。我很佩服這樣的精神,但是不一定所有的人都會接受。大多數的人會認為,道德良心告訴我,我有責任保護我的家人,或是其他的人免於殺害。同樣,一個社會也應有這樣的權利。但這樣的權利應該是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所以不應該是經常發生的事情。

新的「天主教要理」主張廢除死刑


溫:在全世界來說,普世天主教會是推動廢止死刑運動的一個重要力量,尤其是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大力提倡。您可否更完整、更具體地介紹天主教會對廢除死刑的看法是怎樣?

雷:前幾年普世教會出了新的要理本,也就是「天主教要理」,提到允許死刑。過了幾年之後,修定本出來,大部分都沒有什麼變化,但是關於死刑的部分就變成更嚴格,主張廢除死刑。這個改變主要有二個層面,一個是神學方面,神學家一直在反省人性尊嚴,現在的教宗本來是研究哲學的,研究唯格主義,特別重視人的價值,所以他從哲學、神學的角度強調人生命的重要。另外一個是根據社會的發展。我們現在的社會不是遊牧民族,更不是無法規劃並掌握未來的,所以我們是可以提供其它的辦法來保護社會,限制犯人自由行動的。

從教會史來看廢除死刑態度的轉變


溫:天主教教會在過去中世紀「宗教審判所」的時代,也有處決異端、女巫等情事,教會也曾判處並執行死刑。到了現在天主教會基於神學考量及人道關懷要求廢除死刑,您可否談一下教會立場的轉變,以及這種轉變的意義?特別是您作為神職人員,您是否覺得這樣的改變,是否是因為教會在世俗社會中自我角色的定位有所轉變?

雷:實際上,教會在死刑方面的態度有變化,這是很好的。一開始的時候,基督徒根本不曾考慮死刑問題,因為他們那時是被迫害的殉道者,沒有任何政治力量。到了中世紀,一般會判死刑的,不是教會自己的法庭,教會先判決一個人是否是異端,然後再把異端送到國家法庭,請國家的法庭判處死刑。不過,教會確實允許死刑的設立。教會態度的轉變,可能由於對生死問題有不同的看法。也就是說,那時覺得永生是一定的,所有的人不是去天堂,便是去地獄,假定這個人犯了很大的罪,去天堂便有困難。如果我們判刑處死他,他便可以藉著死來贖罪,這樣便比較可能去天堂。所以當時是這樣的神學概念。現在我們看人的生命,雖仍舊相信永生、天堂和地獄,但是越來越覺得此世的生命是非常重要的。在約翰福音中,耶穌說,「我來是帶給他們生命,而且是很豐富的生命。」這句關於生命的話語,不一定是指彼世的生命,也可以是指此世的。

台灣天主教會與廢止死刑運動

 

溫:那麼在台灣天主教是否有一個官方的組識或機構來推動廢止死刑?

雷:沒有特別的機構。樞機主教是主教團主席,他已經用主教團的名義提出這個建議。此外就是其他不同的人在努力。像國際特赦組織,從開頭就是反對死刑。國際特赦組識其中也有不少天主教徒,也非常贊成廢止死刑的看法。

溫:神父您所負責的宗座和平對話中心跟這個運動的推行有什麼樣的關連?

雷:我現在負責若望保祿二世和平對話研究中心,這在輔仁大學成立已經四年了。我們是特別在推動人權及和平相關的議題。目前台灣重要的人權問題之一便是死刑。當然,這個問題已經存在有一段時間,但一直要到現在才可以討論。此外,過去也不大有人感興趣。現在有人有興趣,但有興趣的單位一般都是民間團體,他們是針對某一個案子,譬如最有名的例子──蘇建和案。整體的討論,目前沒有人要做。所以我就說好,我們來做。我就邀請學者從國外、從本地一起來討論。明年六月份我們會有這樣的研討會,來看看廢除死刑在台灣的困難在哪裡,需要做哪些步驟,需要什麼樣子法律的改革等等。

溫:您在推動台灣刑罰制度的反省或改革過程中,覺得有哪些點是應該突破的。

雷:我應該說,我是才開始做這樣的反省,但我已經從報紙上面發現,一般對這件事的反應是認為死刑是理所當然的,並沒有認真地考慮。他們沒有考慮到,第一,無辜者可能會被判死刑;第二,死刑不是別人所做的,而是我所做的。舉例來說,假定我是佛教徒,我會主張不要殺生,並且非常嚴格地吃素,但同時卻會贊成死刑。這是因為我沒有意識到判死刑的是政府,而政府正是我的代表。所以政府判死刑,意思是我自己允許判人死刑,所以遭處決的人,是我殺的,我也是殺他的其中一人。如果台灣的人民意識到是我們,我自己、我的朋友,我的家人,實際上殺了這個人,這或許會讓他們思考到,我們不要這樣做。另外一件事情就是說,雖然人權現在變成很普及的一個字眼,但台灣過去沒有人權教育,很多人並不是很清楚。因此有人會說,因為他殺了人,所以他不是人,所以我可以殺他。這就好像在中國大陸,只要政府認為某人是反革命分子,就會說反革命分子不是人,所以沒有人權。關於這個問題,我會覺得應該回到孔子的正名思想來看,也就是說一個東西應該照它的名字來稱呼它。如果你是人,那麼無論你做了什麼事情,你永遠都是人,永遠都應該享有人的尊嚴。這樣一來,無論如何,社會不應該殺人。

廢除死刑運動與文化價值抉擇


溫:所以神父認為,台灣在推動廢死刑過程中,最重要的阻礙應該是社會文化的問題。如果這樣來考慮的話,廢除死刑是西方文化的思維,還是本來在東方文化中就有這樣的元素,可以彼此對話、激盪,重新建立起中國文化這方面的價值出來?

雷:其實,清代的法律,雖也有死刑,但仍容許其他的方式來避免、來贖罪,用別的方法來代替,而且會詢問得非常仔細。這個法律甚至到漢代都有。所以一般來說,中國並不是一個非常喜歡死刑的文化。另外,受到佛教慈悲精神的影響,新竹的城隍廟原來是行刑場,現在有觀音菩隡的像在那邊。我覺得這個現象後面的思想是慈悲的心。所以東方其實有這些根源。

溫:所以整個說起來,在推動廢死刑的過程中,跟社會的對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過程。是否這樣的對話應該更多,以引起更多的共鳴?

雷:基本上,我覺得我們談這個題目越多,好處越多。如果有人說贊成死刑,我會問他說你為什麼贊成?因為這是不好的事情。即便是贊成的人都認為不好。所以我們多談,多有討論,就會多有好處,可以避免無辜者被判死刑。目前台灣法律上唯一死刑的條文實在太多,有時候造成法官的為難。他一方面知道某人犯了這個罪,但又覺得並沒有嚴重到要判死刑,這樣他該如何處理、如何判決?最好就不做決定。

從整個世界的發展來看,在歐洲,甚至包括俄羅斯在內,幾乎全部的國家在和平時期已經全部廢除死刑,戰時可能是另外一件事。但是還是有一些落後的國家有死刑,最可怕的是中國大陸,然後是伊朗、伊拉克,再然後是美國一些州,不是全部的。未來如果做過德州州長的小布希做新總統,死刑泛濫會是很多人擔心的一個問題。

生活在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家


溫:神父,拿您的祖國英國來看,一個沒有死刑國家如何保障人民的安全?如何懲治壞人?如何達到阻嚇犯罪的作用?

雷:第一個,我們沒有任何證明說,就是因有死刑,所以社會比較穩定。如果有的話,那好。但是直到現在,台灣對這方面沒有多少研究,所以這一點我們不能說。我們看,台灣一般人晚上去士林夜市,都可以;從沒有人說,這個地方晚上不能去。但是我有一次美國首都華盛頓DC某個大學,當地的人提醒我說,某個地方晚上不應該去,太過危險。但是台灣沒有這樣的地方。我來自英國,在北愛爾蘭,或在我所住的地區,那裡有時會有恐怖份子利用政治及宗教的理由在那裡打、殺,或放置炸彈,但是我們並沒有死刑。死刑不需要,也不會帶來任何好處。死刑跟社會的穩定沒有關連。我覺得比較好的做法是,你有很好法律制度,有警察做好他們的工作,不要濫抓無辜者定罪,有很好的監獄制度,甚至設立無期徒刑。台灣現在的無期徒刑只是一個名字,過了十年就被釋放出來。這怎麼叫做無期徒刑?這就是名不符實。這些東西我們都可以改,改了之後,才來問我們是不是真的需要死刑。我想那時候,你會發現,實際上根本不需要。

【第三段訪談】

台南神學院兼任講師 陳文珊女士

從婦女弱勢處境看死刑犯的弱勢處境


溫:在天主教推動之下,台灣的基督教界也有了進一步的回應。曾在基督教長老教會的台南神學院任教的陳文珊老師,就是其中特別活躍的一位。她撰寫《從基督信仰論死刑存廢問題》一文,主持「信望愛死刑網站」的討論,還翻譯編撰基督宗教死刑論文集。我們接下來就請她談一談為什麼這麼關心廢除死刑方面的論題。陳老師,你可否談談在最近這段時間特別關心基督徒對死刑問題看法?

陳文珊:其實死刑的問題,我很早便開始接觸,那時候是讀像海倫修女寫的《越過死亡線》(Dead Man Walking),那本書給我很大的震憾,之後有意無意間也讀到一些相關的資料。當我開始接觸這個議題後,我深受感動,因為從某個角度來說,我是婦女,在這個社會裡面也是弱勢,所以特別能夠體會罪犯那種邊緣中的邊緣、弱勢中的弱勢處境。他們的權益很容易就便忽略,我們就只是因為他們是罪犯,是禽獸,就根本不考慮他的尊嚴、生命權或人權。因為這樣的感同身受,我開始探討有關死刑的問題。

從《聖經》探索反對死刑的訊息


溫:你的這篇論文《從基督信仰論死刑存廢問題》從非常多的面向來談,可否簡要地來談,你是如何論證基督信仰支持廢止死刑。《聖經》事實上有很多的經文看起來是可以支持死刑的。

陳:其實廢止死刑的宗教潮流肇始於教宗去拜訪美國時,呼籲美國天主教主教們支持廢除死刑的立場。之後,美國天主教的主教們便開始了一連串的運動,包括海倫修女也出書,也在網路上面成立專屬的宗教網站討論這個問題。從他們的討論可以清楚地顯示,雖然《聖經》有死刑,但那是因為在《聖經》編撰的時期,死刑早就存在。死刑最早的記載是出現在《漢摩拉比法典》,講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所以殺了個人就要償命。《聖經》在那樣一個文化背景底下編撰,當然會討論死刑的問題,也可能會有認同的聲音出現。但《聖經》也有記述某些故事,是上帝特別寬宥某人,譬如該隱殺了他的弟弟亞伯,上帝並沒有判他死刑,反而替他加了一個記號,叫別人不可以因為他殺了親手足就殺他。甚至在十誡裡也說,生命是來自於上帝的,所以不可以殺人。這些教訓在天主教主教們在反省基督教信仰是不是真的要求非死刑不可的時候,就發現其實並不是這樣的。《聖經》從來沒有說非死刑不可,甚至根據上述經文,《聖經》在有選擇替代刑罰的時候,是支持不要死刑的。因為生命權是來自於上帝,沒有人可以有權任意奪取他人生命,既使是罪犯,他仍舊是人,他的生命仍舊是來自於上帝。所以我不覺得基督信仰談到死刑的經文可以用來支持非死刑不可的看法。

溫:我們知道基督教有一句話說,「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刑罰是世俗國家的一環,宗教界關心的似應是個人的信仰生活。為什麼基督教要強烈表達自己對於死刑議題的看法?宗教界是否應該多關心上帝國的事,而不應跨越到世俗的領域?

陳:我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信徒。長老教會在過去台灣歷史中,是相當積極參與政治運動的。他們之所以關注政治議題,背後有一個相當重要的理念,就是上帝國不是世界末日之後才將展開的歷史新頁。上帝國其實住在每個信徒的心中,實踐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換言之,上帝國是一個現在可以致力實現的理想。長老教會的人權宣言倡議,要將台灣建設成一個公義和平的國度。而這並不是未來的夢想,而是我們要奮力打造的遠景。所以,諸如死刑這類涉及人生命根本尊嚴與價值的問題,它不僅關乎世俗領域,更需要從信仰終極關懷的面向來省思。

國際廢除死刑運動的根源


溫:剛剛談到現在世界上關於廢止死刑的呼籲,或人權運動,與天主教的加入與支持有很大的關係。但根據你的論文,1988年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指出,有67個國家全面廢除死刑,14個國家在刑法上廢除死刑,24個國家將近有十年沒有執行死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還在1999年的4月通過決議,要求所有的會員國會議暫停死刑。那也就是說,廢除死刑或暫停死刑在全世界目前已是一個方興未艾的風潮,這樣的一個風潮與基督信仰有關係嗎?它是由社會先進人士所提出,或是基督信仰相關人士主動提出的?

陳:其實到了近代民主國家興起之後,就有許多人開始注意到每個個人作為公民的一份子,應當享有哪些基本的人權是國家不可以任意侵犯的,所以早在十八、十九世記的時候,就有一些法學家,比如像法學先驅貝加利亞,就提出應該要廢止死刑。貝加利亞是基督宗教的信徒,當他談論廢止死刑的時候,不只是從基督宗教的立場,也從刑罰學的觀點來考量,認為死刑並沒有不可取代的刑罰效應。同時他也是一位人道主義者,從人的基本人權觀念出發,來看待國家的成立,國家權力行使的界線與範圍。所以,坦白來說,基督宗教對於死刑廢止的推動是有相當幫助,但是廢止死刑的論據並不一定只侷限在基督信仰,它可以有更廣泛的理論依據,比如說人權──這個普世的價值。

不過,基督徒也應當意識到不可以拿自身特殊的宗教信念來要求社會認同。所以,在訴求廢止死刑時,基督徒應進一步將論點建築在人性共通的基礎上,像憐憫、同情、愛,以及對生命的尊重。「不可殺人」的誡命,世界各大宗教都有。所以,在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七條就明文規定,任何人都不可以受到殘忍、不人道的酷刑或待遇,肯定人人有生命權,不可以任意加以剝奪,同時要求所有會員國儘快廢止死刑。這是國際間的共識,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台灣沒有理由不加入。特別是陳水扁總統在就職演說中,曾應允在未來四年要將台灣變成人權國家,將國際人權法典國內法化,法務部實應快朝這個方向擬定相關政策才是。

廢除死刑與社會治安

 

溫:在討論死刑廢止的過程當中,你可能注意到在台灣社會很多人會懷疑說,如果廢除死刑的話,會給社會帶來不利的影響。你可否對這個問題提出你的看法。

陳:這個問題要從很多個層面來看。第一個就是台灣死刑的執行率到底有沒有助於犯罪率的減低。這方面法務部曾做過研究報告,是民國82918日由中央警官學校警政研究所的教授許春金所做的調查。在他的報告裡頭,他很清楚地指出,研究小組統計分析50年到79年的資料,台灣死刑執行人數的多寡與犯罪率的變動沒有顯著關係。換言之,有沒有死刑不會對台灣的犯罪率有任何的影響。這是第一個要考慮的問題。如果我們退一步說,假設真的有影響的話,請問沒有別的方法可以替代死刑嗎?再深一層我們來問,假設台灣真的有這麼多須要處以死刑的犯罪人口,請問這些責任都由他們全部擔當?難道社會都不用分擔責任?我們來看一下,法務部89118日統計分析,在台灣四成五的暴力犯罪者只有國中畢業,犯罪以前所從事的職業,要不就是無業,要不就是基層勞工。換言之,我們要問的是,我們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我們提供一個什麼樣的環境讓人在其中生活?我們有沒有很公道地對待那些沒有辦法接受高等教育,沒有辦法有更好的生活的這些人,我們有沒有幫助他們?所謂的「不教而殺」,連我們的老祖宗孔子都說這是暴虐,所以當我們一味地堅持死刑的時候,必須需要思考,我們是不是把這些死刑犯當成了代罪羔羊?

溫:世界其他國家在廢除死刑後,採行哪些可能的替代刑罰措施?

陳:犯罪是社會現象,不只是個人行為的結果。所以社會處理犯罪問題的態度越理性,顯示出社會的體質越健康。因之,國外一些廢止死刑國家往往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或提高判刑的最高年限,譬如得服刑四、五十年才可出獄,這樣一來,使得凶案受刑人即便出獄之後,也無力再犯。當然,這些都要再配合監獄教化、更生人輔導等措施。國外統計資料顯示,暴力犯罪往往可以事先預防或矯治的,從小罪就施以教化,遠比犯大罪再判處極刑,在遏止犯罪上要來得有效多了。

悲憐最小的弟兄


溫:你花相當多的精力在基督教界討論死刑存廢的問題。可不可以談一談你的企圖。

陳:我覺得我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唯一的目的是希望大家正視,判人死刑的道德議題並不是那麼理所當然的。如果我們考慮到「不可殺人」的道德誡律是多麼根本的道德信念,就會明白為什麼現在有越來越多的人反省,過去我們所認可的殘忍的戰爭行為,以及刑罰行為都必須要重新加以審慎考慮。我很希望藉著我所做的一點點工作,能讓大家正視這樣一個問題,能夠讓一些小的時候受到家庭暴力,或者是在成長過程中,沒有很好的家庭資源跟背景,沒有辦法取得很高的學歷,沒有辦法找到這很好的工作這一類的邊緣人,可以感覺到這個社會並不排斥他們,這個社會願意幫助並且接納他們。我覺得這是我最想要達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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